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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记者 向萍
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,越来越多便捷的公共场所提供给社会大众,但部分市民的不文明行为正抹黑着城市的形象,公共场所吸烟就是其中之一。在公共场所抽烟,是一种不文明行为,也是明令禁止的行为。对此,市民有哪些看法?烟民到底该怎样约束自己的不文明行为?
记者走访
公共场所吸烟现象减少
近日,记者在新世纪百货开州商都大门外,看到一名男子站在商场外抽烟,他抽完烟后将烟头扔进垃圾箱,然后走进超市。
记者问他是不是特意在室外抽烟,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:“商场和超市都开了空调,不能抽烟,只有在外面抽几口过瘾。”
在区人民医院门诊部大厅,排队挂号、候诊的市民不少,记者没有看到有人抽烟。从大门到电梯、病房旁,到处张贴着“禁烟”的标识。
“医院里大多都是病人,咱不能毒害病人嘛!”一名中年男子幽默地说,就算烟瘾再大,在医院也要克服。
在17楼病房区,记者看到一名50岁左右的男子,趴在走廊的窗台上吸烟。他说,自己到医院照料母亲,得空偷偷抽几口。
据悉,2011年5月1日,卫生部新修订的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(简称“80号令”)正式实施,新增加了“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”等规定。另外,在2013年12月底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《关于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有关规定的通知》,旨在促进公共场所禁烟,加快控烟履约步伐。
如今,市民在公交车、医院、学校等公共场所做得比较好,但仍有部分市民在公共场所“吞云吐雾”,全然不顾他人感受。